近期有消息稱3月24日起,武漢市民沒經過允許私自外出被感染新冠肺炎治療不再免費的傳聞,這到底是真是假?目前官方宣布該消息是虛假傳播,對于新冠肺炎的治療,我國一直都是免費的,也有可以報銷一部分的,針對不同情況提供不同方案,具體可以看看本站提供的介紹。
“自2020年3月24日起武漢市政府不再對新冠肺炎病人免費治療?”3月25日,網上流傳多個小區給業主(住戶)的《告知書》,相關信息引發網友熱議。記者從武漢市多個部門了解獲悉,該信息不屬實。
告知書稱,是根據武漢市委、市政府通知,24日起對非公外出發生新冠肺炎“接觸、疑似、感染、確診”等四類人員,武漢市政府不再給予免費治療,相關隔離、檢查、住宿等費用8000元,確診患者治療費用40萬元由市民自己承擔。
記者了解到,其中一小區屬于洪山區張家灣街,位于白沙洲新城烽勝路。該告知書顯示為物業公司樓棟客服發布給業主。
記者聯系張家灣街及佳兆業物業,相關負責人表示,這一信息是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轉載自網上的信息。張家灣街道表示,目前已經要求社區督促馬上撤銷不實消息,并發布澄清事實和承認錯誤的通知。
免費。
據悉,3月17日,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下發文件,對新冠肺炎患者治療費用予以明確。
《通知》要求:新冠肺炎疫情期間,凡在武漢地區定點醫院發熱門診留觀的患者,留觀期間的門診費及前期的檢查、診查費給予免費,由政府負擔。
新冠肺炎疫情期間,凡在武漢地區隔離點收治人員、進住康復驛站觀察人員(含出院后復查),相關醫療費用給予免費,由政府負擔。
新冠肺炎疫情期間,凡在武漢地區住院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核酸檢測雙陰患者,其住院期間所產生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(含肺炎及其他合并的基礎疾病治療,但不包括器官移植、整形等其他特殊診療費用),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扣除基本醫保、大病保險、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,個人負擔部分由政府負擔;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有固定單位,享有其他保障方式的患者,相關醫療費用從原醫療報銷渠道解決;其他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患者,相關醫療費用由政府負擔。
上述患者在醫院留觀、住院、隔離、康復驛站觀察期間,由醫院、隔離點、康復驛站可參考120元/人/天的標準提供免費伙食。
1.出差等短期商務簽證,旅游簽證,回國,發現應該是公民政策,免費。不管隔離發病,還是已發病
2.長期工作簽證,本國公民,應該根據醫保情況少收費,或免費。不換發病還是未發病。
3.持他國綠卡/長期居住的,戶籍還在的,本國護照回來的,發病回來,罰款,自費。隔離發病,自費。
4.他國國籍,非本國護照,發病回來,直接遣返。隔離發病的,根據情況遣返或費用加倍治療,至少自費。
3月24日,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官方網站發布的公告,對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1500多項受理項目進行公示,在國家科技獎創新團隊獎評選中,鐘南山呼吸疾病防控創新團隊獲得提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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